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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低碳供应链塑造外贸新优势

2025-05-02 06:34: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国际潮流所向、大势所趋,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当前,贸易领域低碳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跨国企业为抢占绿色低碳领域竞争的制高点,主动开展供应链脱碳工作,带动全球供应链朝低碳甚至零碳方向转型。中国作为制造业出口大国,必须紧盯全球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对照国际新标准、新规则,主动布局,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筑牢外贸竞争新优势。

绿色低碳供应链将绿色低碳理念植入商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全过程,与传统供应链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追求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强调减少碳排放,尽可能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二是强化商品设计、采购、生产、包装、销售、消费和回收全链条绿色低碳管理,覆盖从供应链最前端到最末端的所有环节。三是注重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碳减排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

近年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出现深刻变化,发达国家正加速构建以碳排放为核心的贸易政策。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出口国,相关行业面临不小压力。在此背景下,发展绿色低碳供应链,不仅是接轨国际贸易规则、应对国际“碳壁垒”的关键举措,更是抢占竞争新高地,开辟产业和贸易发展新赛道,筑牢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

有助于我国主动对接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推进,许多国家制定了“绿色新规”,如美国《清洁竞争法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加拿大环境选择计划等,发达经济体有意构建“气候联盟”,制定相关绿色贸易规则及标准。与此同时,很多区域贸易协定中设置环境专章,涵盖的环境保护议题不断扩展,既包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前端治理,也包括废气、废水处理等末端治理。环境规则约束呈强化趋势,且与贸易规则的融合度不断提高。我国打造“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的全产业链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全球提供绿色低碳产品,是在实践层面对接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参与全球绿色治理的生动体现。

可减少合规成本,提升我国绿色贸易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绿色低碳产业已占据全球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低碳零碳产品显示出更强的国际竞争力,高能耗产品则被逐步淘汰。顺应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不仅有助于接轨国际碳减排新规,同时有助于挖掘供应链上的碳资产,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助力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碳壁垒”。近年来,发达国家不断制造碳关税、碳标签、碳减排认证等一系列“碳壁垒”。“碳壁垒”以“产品碳足迹”为核心,要求追溯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供应商信息,这给大量从事原材料开采冶炼和零部件生产的发展中国家造成较大压力。如果不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就可能在与发达国家的绿色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被排除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之外。发展绿色低碳供应链,注重全链条脱碳,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必然选择。

为出口企业提供新机遇新赛道。低碳转型开辟出更多的应用场景,包括环境友好型技术应用、设备改造更新、绿色低碳设计及服务。同时,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接纳度高、需求旺盛,有利于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催生更多有前景的新产业。由于契合国际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外贸“新三样”增势强劲,2024年出口总额再次突破万亿元,成为出口贸易新增长点。

我国具备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基础和条件,在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领域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要强化政策支持,以龙头企业为支点,撬动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注重绿色低碳产业链国际合作,厘清碳排放责任归属,解决碳排放外部性问题。

第一,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脱碳,依托上下游关系带动整个供应链绿色转型。龙头企业一般是产业链中的主导企业,对上游供应链和下游市场具有话语权优势,要以龙头企业为支点,解决中小企业碳减排意愿不强、参与不足的问题。龙头企业可主导产业链中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设备等全链条的脱碳布局活动,通过分工协作与策略优化,实现产业链协同减碳的规模效应,助力构建绿色供应链。例如,乳制品龙头企业伊利与其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打造“零碳联盟”,联合推动建设低碳牧场、优化产品设计、构建绿色运输模式,利用可追溯技术促进碳足迹精细化管理,实现从牧场到餐桌的全链路减碳。

第二,推动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支持企业打造低碳零碳供应链。考虑制定低碳消费领域个人所得税抵免政策,通过消费税的调节作用,提高高能耗产品成本,降低环保低碳产品成本。通过价格机制引导绿色消费,促进形成绿色消费习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促进低碳技术开发,深化绿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第三,加强碳足迹管理,精准测度贸易隐含碳。随着供应链条的纵向分割,低碳管理已经从单一产品碳排放管理转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企业可能会将碳排放量高的生产活动转移到监管宽松的国家,产生“碳泄漏”风险,模糊碳排放的责任归属。对此,需要运用国家间投入产出分析技术,精准核算生产过程中所有投入品的碳排放数量和流动轨迹,追踪碳足迹,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分担碳排放责任提供数据基础。

第四,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链国际合作。鉴于碳排放问题的外部性和全球性,其治理需要国际通力协作。差异化的国际分工结构决定了商品生产中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制造业比较优势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虽然不是生产国但却是主要的消费国,完全将碳排放责任归咎于生产国是不公平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双方需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必须加强国际绿色产业链合作,以绿色贸易带动上下游产业实现低碳发展。

(作者杨继军 系江苏现代财税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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