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无人机飞行管理!武乡公安发布通告
2025-05-17 18:30:00
为加强第十三届八路军文化旅游节无人机的管控,保障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武乡县公安局决定在特定时间内对县行政特定区域内的无人机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2025年5月24日晚上20时至21时30分;2025年5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2025年5月25日晚上20时至21时30分。
二、管控区域:以武乡县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北纬36.85,东经112.86)为中心的半径2公里范围。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利用无人机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二)因宣传、医疗、气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进行飞行活动的,须在5月23日前向武乡县公安局申请备案。
(三)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单位及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武乡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5日
来源:武乡融媒
编辑: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