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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惩戒显威力,主动履行促执结——西安临潼法院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历时四年的租赁合同纠纷

2025-04-24 19:02:00

“法官,你好,我因为限高买不了车票,我现在就还钱,能不能给我尽快解除限制措施。”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历时四年的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在2018年孙某租赁赵某位于临潼区某街道房屋三间及后院,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在赵某交付房屋后孙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赵某无奈诉至临潼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孙某支付了部分案件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赵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以终结方式结案。但后续履行中孙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未按期支付案件款,赵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期间,孙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法院执行。

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运用失信惩戒机制,对被执行人孙某限制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年间,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对孙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近日,孙某突然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想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询问得知其在购买高铁票出行时,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正常购票,这才发生了开头一幕。

在孙某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案件款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孙某所有强制措施,这起历时四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失信必限制,限制必受惩”的强烈信号!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抗拒执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确选择,否则自己的失信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者:张灏 闫骏林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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