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一地发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察右后旗社工部等单位竞争性
比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为察右后旗社工部等单位比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比选公务员10名,事业管理岗1名(见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为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4.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含相当职级);
5.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比选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服务期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7.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互联网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
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1941,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
2.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知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3.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先下载《察右后旗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上传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报名成功后,报考者要打印自动生成的《察右后旗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状态情况。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8:00。
3.资格初审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23日10:00至2025年5月24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主要考察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5年5月24日14:30-16:30。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察右后旗,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并列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比选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公开比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被考察人员达不到比选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比选资格。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确定。由比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按比选人员名额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范围。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经比选机关研究确定拟比选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比选,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比选。
(二)岗位考察
确定的拟比选人员,安排为期6个月的岗位试用期(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岗位考察合格的,由比选机关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知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在公开比选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四)本次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74-6201158
咨询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www.wlcbzg.gov.cn/cyhqdjw/view/425787.html
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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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察右后旗党建网